换地申请
简介
政府决定採取「加强版」的「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由政府主导推行两个新市镇扩展部分的发展计划,因应规划用途徵用私人土地进行发展,同时为私人土地业权人提供发展弹性,容许他们以契约修订申请(包括原址换地)形式发展个别私人项目。为确保私人发展符合规划意向和能适时提供房屋供应,及考虑到两个新市镇扩展部分的分段发展计划,私人土地业权人须于在指定时间内,符合一系列指定条件,才会予以考虑其契约修订申请(包括原址换地)。
采取这种发展模式,是因为考虑到在2012年进行公众参与活动时,有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认为由政府强制收回私人土地并进行卖地会剥夺私人土地业权人的发展权利,因此强烈反对有关模式。推行古洞北和粉岭北新发展区的计划预计涉及约182公顷的私人土地。如果私人土地业权人无法在上述指定期限内符合有关准则,政府将会收回规划作私人发展的私人土地。契约修订申请(包括原址换地)可以加快房房供应,同时不会影响整体规划及基础设施和社区设施的建设时序。